桂林市文投物業(yè)服務有限公司場地競租須知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》及相關的法律法規(guī),特制定本現場競價須知,請各位競價人仔細閱讀并遵守。
一、本公司主持的現場競價活動是在公開、公平、公正和誠信的競爭條件下進行的,本次活動具備法律效力。
二、本次競價會競價公告已在桂林晚報上刊登,競價人應事先自行到現場進行勘驗,對出租場地仔細了解,有關事項詳細咨詢,如因情況不清造成后果自行負責。競價人事先按照規(guī)定提交文件(身份證及營業(yè)執(zhí)照、品牌授權書)辦理登記手續(xù),方能進入現場競價會場。
三、競價人應提前一個工作日交納競價保證金,未競得人的保證金,將在競價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,不計利息。競得人的保證金在正式簽訂《租賃合同》后,7個工作日內退還,不計利息。
四、本次現場競價會為有底價競價,采用增價形式的無聲和有聲競價,即先由主持人報出起始價和加幅價,然后由競價人舉手應價,競價人只舉手不叫價,即表示按照一個價幅度應價,競價人也可以跳叫,即超過一個加價幅度叫價。如有兩個競價人同時應價,以主持人當場點名為準,競價人手舉手應價須高出頭部方為有效。競價人一經應價不得撤回。但有更高應價時,其應價即失去約束力。競價人沒有舉手或以其他方式應價無效。主持人連續(xù)三次宣布同一應價或者報價而沒有再應價或者報價的,主持人表示成交;主持人應當終止競價。主持人在現場競價會中可以根據競價人競價情況調整競價增價幅度。
五、競價人必須遵守場內公共秩序,不得阻擾其他競價人叫價,不得阻礙主持人進行正常的競價工作,更不能有操縱、壟斷等違法行為,一經發(fā)現將取消其競價資格,本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。
六、嚴禁房產中介參加競價,嚴禁競價人惡意抬高競租價格,一經發(fā)現將取消其競價資格。
七、競價人報名參加競價后即視同同意現場競價須知及《租賃合同》條款。
八、競得人應于本公司登報公示(7個工作日)《競價結果》后7個工作日內到本公司辦公室(桂林市鳳北路5號-4)簽訂《租賃合同》,逾期視為自動放棄作為競得人權益,應當承擔違約責任,即本公司有權取消其競得資格,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。
九、本須知以現場宣讀為準。
桂林市文投物業(yè)服務有限公司
2022年11月10日